天津市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管理规定

天津市人民政府 · 2004-11-10公布 · 施行 2004-12-15 · 官方来源

天津市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管理规定

天津市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管理规定 (2004年11月10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86号发布 自2004年12月15日起施行 根据2010年11月16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《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》修正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