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

上海市人民政府 · 1987-10-06公布 · 施行日期见文 · 官方来源

上海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

上海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 (1987年10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,根据1995年11月30日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〈上海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〉的决定》修正,根据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〈上海市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〉等32件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》修正,根据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公布的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〈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〉等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》修正并重新发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