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海省行政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

青海省人民政府 · 2003-06-04公布 · 施行 2004-01-01 · 官方来源

青海省行政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

青海省行政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(2003年6月4日青海省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3年7月7日省政府令第31号公布 根据2010年12月29日省政府令第76号《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》第一次修订 根据2020年6月12日省政府令第125号《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》第二次修订 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