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宁市罚没财物、追回赃款赃物和查封、扣押物品管理办法
南宁市罚没财物、追回赃款赃物和查封、扣押物品管理办法
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24号《南宁市罚没财物、追回赃款赃物和查封、扣押物品管理办法》已经2014年4月24日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。市长:周红波2014年5月17日附件:南宁市罚没财物、追回赃款赃物和查封、扣押物品管理办法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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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24号《南宁市罚没财物、追回赃款赃物和查封、扣押物品管理办法》已经2014年4月24日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。市长:周红波2014年5月17日附件:南宁市罚没财物、追回赃款赃物和查封、扣押物品管理办法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