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

海口市人民政府 · —公布 · 施行日期见文 · 官方来源

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

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,加快转变政府职能,加大简政放权力度,根据国务院、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《中共海口市委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》的要求,市政府全面清理了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(不含垂直管理单位)。经研究,决定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0项,调整管理方式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2项,现予公布。各部门应当根据市政府的决定,对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,应转变和创新管理方式,依法实施事中、事后的监管,或移交社会组织管理,避免出现管理真空。对调整管理方式的非行政许可事项,不得再实行审批管理,应当重新调整办事流程及所需材料,并向社会公布。附件:1.海口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(10项)2.海口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管理方式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(32项)附件1海口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(10项)附件2海口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管理方式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(32项)